在全市水利建设规划会议上的讲话
曹卫兵
(2007年8月28日)
水管体制改革是今年水利工作中的大事,也是这次全市水利建设规划会议的议题之一,根据胡捷局长和局党组的安排,我就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改革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水管体制改革加大了工作力度,在编制核定、“两费”落实、落实社保政策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取得了新进展,截止目前,全市有12处水管单位通过编办核定编制297名;已落实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1427.12万元;社会保险方面,全市应进入社保3231人,已进入3140人,占进入数的97.2%。管养分离和内部改革各项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截止到8月25日,在全省水管体制改革排名中列第7位。在方案出台、“两费”落实、人员分流、社会保险等几项工作分析比较中,资阳、赫山两区排名较前。
在改革进程中,各地涌现了一批新典型,总结和探索了改革新思路、新举措。
——沅江紧紧抓住农村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发展机遇,加强水利系统工作配合,由原来的23个乡镇水管站合并为13个,原有正副站长112人减少到74人,全市1336名基层水管人员通过测算定编和竞争上岗,有314人纳入了财政全额拨款编制;通过严格执行退休、退线、清退临时工及实行事企分开、管养分离创办或领办经济实体和中介组织,对富余人员进行了有序分流和妥善安置。从而形成了乡镇水利管理站市乡共管,以市水利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
——资阳区根据改革方案,采用“双向选择,优化劳动组合”的方式,综合考核竞争上岗,对落聘人员则根据各自条件,尽量安排在种、养殖岗位上,并予以一定支持,由单位负责进行技术培训,联系销路等。对不愿意应聘的人员允许停薪留职,鼓励自谋职业。
——赫山区在借鉴桃花江水库改革经验与做法的基础上,坚持无情改革、有情操作的原则,采取内退、清退编外职工、公开考试、竞聘上岗、择优录用、双向选择、妥善安置分流人员等措施,基本完成了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改革。
分析改革新动态,纵观改革进展的轨迹,我们感到,这些县(市、区)和单位在较短的时间内改革能取得新成果、新突破,除了改革的政策支撑,上级党委、政府的督查、督办,上级水利部门的高度重视等条件和因素外,主要有以下几点做法和经验:
一是思路清晰,方案科学。水管体制改革是一件前所未有的大事,没有什么模式可套,在探索中必须要有清晰的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切合实际的改革方案,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争取支持,形成合力。在方案制订、单位定性定编、“两费”测算和落实工作中,水利部门主动邀请财政、编办、人事、社保等部门协同作战,借助外部的力量合力推进。赫山区领导听取改革情况汇报共计6次,协调解决矛盾10起,并多次邀请财政、人事、编制、社保等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座谈,商讨编制、财政经费、养老保险等重要问题,并最终达成共识,解决了7个单位的161人的财政编制,并且人员经费落实到位,所有人员进入社会保障统筹。
三是依靠内力,自强自立。改革需要外力,但不能依赖和等待外力,改革的主体力量在水利部门自身,只有依靠内力自强自立、锲而不舍,改革才能取得新突破。沅江的乡镇水管站改革就是如此。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尽管改革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也摸索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改革的目标仍未实现,改革进展仍处于全省的中游水平,主要是进展不平衡,县级出台方案滞后,“两费”落实不到位。南县等县水管单位改革方案几乎没有出台;南县、安化等县(市)的编制核定工作刚刚起步;安化等县(市)的“两费”落实占测算应落实比例还很低。究其客观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政策领会不透。推进改革五年来,有些地方仍对水管体制改革的内容、范围不清楚,对政策规定没有认真研究,尤其是对财政支付经费的相关规定不了解、不熟悉。哪些该由财政支付以及财政支付的政策性规定不清楚,该力争财政支付经费的不去力争,导致“两费”落实偏低。如准公益性水管单位编内人员经费应当由财政支付,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地方只根据水管单位的收费情况定支出,并没有增加新的财政投入,没有真正纳入财政预算。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没有进入财政笼子。
2、情况摸得不清。有些地方改革基础性工作不到位,没有认真进行调查摸底,没有认真开展测算工作,因而也就不能准确掌握水管单位的客观情况。对于哪些该列入改革范围的、哪些不该列入改革范围没有弄清楚;由于改革方案没有出台,人员经费测算靠“摸脑壳”,缺乏准确性;维修养护经费测算贪大求多,一味考虑多争取经费,不切合工程维修养护实际,数字随意性大,水分多。
3、执行力度不够。我们有些地方,改革进展缓慢,总拿经济不强作借口。我认为有些地方改革难以推动最主要的原因是执行力不够。一是争取地方领导支持的力度不够,影响力不大,致使改革方案出台滞后、“两费”落实不到位。二是工作不实、不细,责任心、事业感不强,对改革工作只是一般性的部署安排。既没有系统地研究整体推进改革的措施和办法,工作浮于表面;也没有深入实地调查研究、办点示范、以点带面、推动全盘。
4、改革信心不足。水管体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广,面临问题多,而且很多问题是长期积累形成的,解决起来难度很大,再加上地方财政承载能力不强,使得有些地方对改革工作信心不足,存在畏难情绪。改革涉及到人员分流、管养分离、减员增效等问题,尤其是在一个单位内,谁进财政,谁不进财政,谁分流,谁不分流,直接关系到水利职工的切身利益,也使得有些单位存在求稳怕乱的思想。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按照水利部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湘政办发8号等文件规定的总体目标的要求,今年12月31日前全市要基本完成水管体制改革任务。这项工作难度很大,需要我们明确目标、迎难而上,同时要摸清家底、理顺思路、讲究方法,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争取政策的支持,争取部门的配合。为确保改革目标如期完成,现提出如下主要工作措施:
1、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分级负责,局机关相关部门按照业务分工分块负责。各单位的一把手必须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把水管体制改革纳入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市局负责市直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和督促县(市、区)水管单位改革。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督促本行政区内水管单位出台改革方案、核定编制、落实两费、推进内部改革和人员分流。
2、将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纳入“芙蓉杯”水利竞赛考核范围和年终评先重要条件。没有如期完成改革工作任务的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建议地方政府年终考核时不得评为先进。凡属水利系统举办的市级评先、评优活动,包括市“芙蓉杯”水利建设竞赛和推荐出席省的水利建设先进县,相关部门提出意见后,上报市局党组之前,都必须征求体改办意见,体改办可根据各地水管体制改革情况对改革进度未达要求的评先、评优对象提出否定意见。
3、水管单位改革与水利工程建设同步推进。按水利部要求,水利工程建设立项安排要有政府批准的改革方案;要有政府下拨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的文件,2007年底前不能按要求基本到位的,应由财政部门出具资金拨付的保证函,且到位率不低于50%。凡市级下拨资金文件,在市局领导签发前,必须经体改办会签,体改办根据各地体改进度情况,对该地项目资金拨付提出建议意见。市局在编制计划项目向省厅申请资金时,必须同时上报该项目管理单位的水管体制改革情况说明(实施方案出台、定性定编、“两费”落实、内部改革等简要说明)。对于体改工作进度排名滞后的水管单位,其工程项目申报排序相应靠后。
4、加强水管体制改革督查。参照市局领导防汛责任制的模式,建立市局领导分片联系县(市、区)改革工作制度,由市局领导分片督查。今年下半年,市编办、市财政局、市水利局三家将对水管体制改革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市局机关各有关部门结合业务工作组织日常督查。
5、加强情况通报。市局定期通过水利网站或水利简报通报全市水管体制改革督查及进展情况,各县(市)区应每半月上报一次改革进度,体改办将对上报进度进行抽查,对不及时上报情况及虚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于改革进度排在末位的县(市、区),该县(市、区)水利局长必须到省厅专题向厅领导汇报情况,说明原因。
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我们已在文件及会议上多次布置、宣传,现在再次强调,就是希望各县(市)区水利部门给予足够重视。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工作,全市任务还非常繁重和艰巨,需要我们再切实抓紧抓好,切实做好这项工作,保证改革按期完成,真正维护好基层水管单位、水利职工的利益,为建设和谐益阳水利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